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优化农村客运线网项目(龙华区)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39号申鑫国际广场A701或线上(******)2025年9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NZY2025-055
1.2项目名称:优化农村客运线网项目(龙华区)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00元
1.5最高限价:******.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1.6采购需求:
1.6.1项目建设地址: 采购人指定。
1.6.2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优化农村客运线网项目(龙华区),本项目的建设加快推进海南省小交通量的农村路路网建设,优化全县的交通运输体系,健全完善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形成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实现城乡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地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助推全域旅游。1.县道X158(十字路互通至涌潭村路段)和县道X144(儒张三角路至新坡互通路段)增设旅游标识牌和交通安全设施;2.龙华区初拟调整后的城乡客运站总数为8个站点,其中双侧站1个,单侧站6个。
1.6.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
1.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2家;(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④若为自然人: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以上资质,且证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及 2025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以入职时间提供缴纳社保证明为准(须由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函】。
3.8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今)投标人无以下情形:(1)投标人被海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其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2)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3)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若存在上述问题,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10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现场查询为准】。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邮箱号码:******;线下获取文件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39号申鑫国际广场A701:
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采用线上获取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电子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500.00(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9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开标室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9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口市龙华区城乡道路规划建设站
地址:******人民政府金园办公区******办公室)
联系方式:陈先生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39号申鑫国际广场D516
联系方式:史工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工
电 话: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