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晶体科技分公司精雕高速加工中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有限公司晶体科技分公司精雕高速加工中心采购项目******有限公司审批批准,本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晶体科技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我公司专业从蓝宝石晶体元件制造与销售,为满足蓝宝石等硬脆材料的磨削加工,扩大产能,完成精雕高速加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计划,特进行本次招标。
精雕高速加工中心必须适宜于蓝宝石等硬脆材料的磨削加工,有效满足加工效率和质量,配置达到技术要求,带光栅尺全闭环五轴高速加工中心,设备性能稳定可靠,操作安全方便。
2.1.1 名称数量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1 |
精雕高速加工中心 |
2台 |
详见第五章内容 |
2.1.2 招标要求:
(1)货物名称:精雕高速加工中心2台套采购;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覆盖范围包含精雕高速加工中心采购项目项目的软件及设备供货、保险、检验、运输、装卸、现场设备安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参加验收、参加试运行、移交、技术援助、培训、缺陷修补、售后服务,与其它单位配合所发生的自身的配合费、按政策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服务内容;还包括整机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全部内容;
(3)交货及安装期限及地点:
1)交货及安装期限:本项目中的所有标的物自卖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90日历天以内,交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
2)交货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缙云路******有限公司晶体科技分公司;
(4)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从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中机械结构部分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系统的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软件部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有限公司晶体科技分公司精雕高速加工中心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单个合同金额16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设备销售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终验收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合同和终验收单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但需至少体现本条资格要求中的内容)。
3.3. 投标人应在本招标文件“诚信声明”的中自行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法院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9 月24 日 09 时 00 分到2025年 9月29 日 17 时 00 分;
4.2.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后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报名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并在邮件中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以及联系人邮箱地址进行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在报名时投标人以扫二维码的方式递交,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 年 10月16 日10 时 00 分;
5.2. 递交和开标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开标厅详见负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安排,现场递交或邮寄投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有限公司(******)上发布
7. 监督部门
7.1. ******有限公司生产计划部(采购中心)何老师(质疑电话:******)
7.2. ******有限公司纪检室:李老师(违纪举报电话:******)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晶体科技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缙云路10号
联系人:张传东 手机 :****** 电话:023-****** 邮箱:******
联系人:石剑德 手机 :****** 电话:023-****** 邮箱:******
******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20楼2001 室
联系人: 罗华梅 董先生
电 话:******/ ******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