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需求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通过比选(综合评分法)的形式委托一家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承担2025年坪山区城市照明智能监控系统运维管理服务工作。
二、项目预算
预算为52.8126万元。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采购报价,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报价,以分公司名义参与采购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报价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
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报价,不允许分包,不接受应答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报价。 |
3 | 应答人须自行承诺,参与本项目应答前三年内(即从本项目采购需求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采购报价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与其他应答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4 |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报价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5 | 应答人需提供三年内相关有效业绩证明。 |
6 | 其余要求见附件4:评审资料清单 |
四、服务内容及其它
(一)服务期
管养服务期一年。
(二)服务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应答人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报价;一经成交,报价总价作为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应答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应答。应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应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应答处理。
3.应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应答人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应答人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应答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予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应答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应答。各应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违约责任
1.根据验收标准(采购内容)验收,验收标准一项不达标则验收不通过。
2.应答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项目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应答人的法律责任,或安排其他应答人进行履行合同,费用由应答人负责。
3.应答人如有其他违约行为,采购人可按2000元/次进行处罚,如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应答人的法律责任,或安排其他应答人进行履行合同,费用由应答人负责。
4.应答人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解除合同的除外)。采购人未能及时追究应答人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采购人放弃追究应答人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五)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行采购管理制度(印发稿)》。
五、应答人需提供资料(以下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采用比选方式确认成交单位(综合评分法),项目参与单位需按照评审资料清单准备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以及单位资质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近三年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资料;
3.服务承诺(本项目团队人员配置等);
4.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个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市、区住建局社会组织管理部门通报批评、年检合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报价及方案比选文件(文件中避免出现“中标”“投标”“招标”等字样);
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备注:资料数量2份(一份不装订)。
六、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次采购将于2025年3月24日启动,意向单位应于2025年3月22日12:00前将以上证明文件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文件)至坪山区公园一路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108室,应答单位应注明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詹敏
联系电话:0755-8999 5030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公园一路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
七、评定方法
附件:1.2025年坪山区城市照明智能监控系统运维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2.风险知悉确认书
3.声明及承诺函
4.评审资料清单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3月18日
2025年坪山区城市照明智能监控系统运维管理服务项目自行采购公告.zip